学生管理规定招生录取工作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掌握录取标准,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证生源质量。
学生管理工作
为维护函授站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2005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我校函授站的学生管理工作,内容如下:
函授站学生守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党的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树立革命的人生观。
二、遵守国家法令,保守国家机密,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敢于同不良倾向和行为作斗争。
三、热爱专业,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探索,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完成学校规定的全部学习任务。
四、遵守学校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课,不无故旷课,因事因病误课必须请假。
五、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关系。
六、讲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助互勉。
七、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劳动,艰苦朴素,勤俭节约, 培养劳动观点,养成良好作风。
八、忠诚老实,谦虚谨慎,实事求是,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九、讲究卫生,保持整洁,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脏物,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
十、热爱集体,爱护公物,不做对集体和个人有害的事。
十一、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不断增进身心健康。
函授站学生考勤和请假制度
一、凡进行教学计划内容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活动,都实行考勤。因病、因公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经批准后方为有效。
二、学生因病请假者,应由本人及时用电话或书信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交付医院诊断证明到校办理请假手续。无论因病或因事请假,都必须持单位证明信送交班主任或函授站。
三、考试期间,一律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须由函授站批准。不请假者,一律按旷考处理。
四、请假期满如因故仍不能到校学习者,须持有关证明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请假日期累计计算。
五、凡未请假,请假未准,超过假期或申请休、退、转学末被批准即擅自不参加第一条所规定的考勤范围内的活动者,以及未经请假不按时报到、注册者,均以旷课论处。对旷课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每学期旷课累计超过二周以上者,视情况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六、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如经常迟到早退,参照第五条处理。
七、学生因病、因事、因公请假过多,每学期超过总学时数三分之一以上,学习有困难者,应按休学处理或酌情安排。
函授站辅导员工作职责
一、要在各级学校的领导下,做好班级各项管理工作,认真的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新生入学的编班、注册,组建班委会工作;
三、经常对学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学员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树立良好的学风、考风。负责学员的学年、毕业鉴定及评选优秀等项工作;
四、掌握学员的学习、工作情况,及时反映学员对教学和管理方面的意见;组织学员交流学习经验,帮助学员处理好本职工作与业余学习的关系;
五、搞好本班学员的学籍管理,随时向成人教育学院报告有关情况,做到每学期期末全面清理一次,并将材料报成人教育学院;
六、要在课前半小时到班,严格考勤。函授每次面授结束后向成人教育学院汇报一次考勤情况,并将考勤报表报送成人教育学院一份备查;
七、负责将学期末考试成绩单及时报送成人教育学院,并及时准确填写班级《学员成绩一览表》;
八、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学费、书费的收缴、结算和教材的预订、分发以及成教院布置的有关工作任务;
九、每学期末搞一次班组工作总结,并用书面总结的形式报成人教育学院;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为了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优秀人才,每年评选一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领导,思想品德端正,尊师爱校,讲文明,懂礼貌;
2.团结同学,助人为乐,热心为同学服务,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3.能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矛盾,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较好地完成本职工作;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遵守社会公德和校纪校规,无打架斗殴和考试作弊等违纪现象,三好学生学年成绩优良以上,优秀学生干部学年成绩中等以上;
5.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和学习。
评选结果均归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