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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教育学院考试管理规则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时间:2019-06-05   点击数:

继续教育学院考试管理规则

为保证我校成人学员的考试顺利安全有序进行,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则。

考点设置主考1人,副主考1-2人;每标准考场设置2名监考人员;另设置若干考试工作人员,参加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并维持考场外的秩序。

主考是考点考试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主持本考点的全面工作。考试期间主考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执行考务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保证考试公正、顺利进行。其具体职责是:

一、全面负责考点的考试组织和管理工作,确定工作安排和实施方案,选聘监考人员和其它工作人员。

二、负责待考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安全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有试卷无泄密、无差错。出现试卷短少、损坏、遗失、泄密等情况须立即向上级报告,并按照上级指示处理相关事宜。

三、负责组织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宣布纪律。通过培训,使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各项规章制度、考试纪律、监考程序和发卷、收卷、装订、密封等具体做法。

四、负责考试期间考点的封闭管理,处理无关人员进入考试区域或考场等问题。

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始和结束考试。

六、监督管理人员和监考人员佩带统一发放的工作标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对严重失职的考试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或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七、考试中发现试卷、试题有误,立即上报上级,并及时将处理意见通知有关考生。

八、及时处理考试中发生的考场混乱、考试严重违纪等问题;每场考试结束后,公布违纪、作弊考生名单。

九、保证答卷安全。每场考试结束后,督促监考人员按规定清点、密封、装订答卷;检查考场记录,监收答卷并按时送往试卷库;全部考试结束后,组织专人清点、整理考生答卷,指派专车双人押送指定地点。

十、处理考试中突发事件。如遇地震、洪水、火灾等自然灾害,有权中止考试,并同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

监考人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作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考试公正、公平、顺利地进行。其具体职责是:

一、监考人员要工作认真、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忠于职守,自觉抵制一切舞弊、违纪行为和不良风气。

二、监考人员应遵守回避制度,遇有亲属参加考试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情况,监考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监考人员必须接受工作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明确监考任务和工作流程。

四、监考人员必须佩带统一监考标志,遵守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五、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应关闭通信工具,不得吸烟、看报、聊天等。

六、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遵守监考工作流程,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完成监考任务。

七、监考人员要热情耐心,关心爱护考生。

八、监考人员要为人师表,模范遵守考场纪律。

成人本科生学士学位课程(外语)统一考试管理规则

1、监考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本管理规则,严格按照有关考试工作程序组织实施考试,确保本考场按统一规定进行考试。

2、监考员必须在考生进入考场之前认真清理考场,确保考生座位周围无书籍、资料以及有可能影响考试的其它物品。

3、监考员经核对,允许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军人身份证件,下同)上的照片与考生本人相符者进入考场。

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监考员不得允许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4、监考员按照《监考工作程序》当场启封试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考生答题前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或蓝、黑色油的圆珠笔)在答题纸、答题卡的规定位置上写清考试科目、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用2B铅笔将答题卡上准考证号、试卷类型对应的涂点按要求涂黑。

考试开始后,监考员要逐个检查考生本人与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座位贴签和考场对照单上的照片是否相符。并检查考生答题纸、答题卡上填写(涂)的姓名、准考证号与准考证是否一致;答题卡填写(涂)是否正确。

将有姓名和准考证号涂改现象的考生记录到考场记录。

6、缺考考生的答题纸、答题卡由监考员按要求填写(涂),包括缺考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试卷类型等内容。缺考考生答题卡上缺考标志一定要涂黑。

7、考试开始四十分钟内及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内,监考员不得允许考生交卷、离开考场。

考试开始四十分钟后至考试结束前十五分钟,如有考生提出退场,可以允许提前交卷。

监考员收回提前交卷考生的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清点无误后,在考生准考证上签字,并将提前交卷的考生准考证号末两位填写在《考场记录》中。

8、监考员不得对试题的内容作任何解释。

9、监考员发现考生违纪作弊时,按有关规定处理,必要时,请示考点负责人。要及时将考生违纪作弊情况填写在《考场记录》中,并保留考生作弊证据。

10、监考员必须维护考场秩序,有权制止除本考点主考、副主考、总监考、巡视员、联络员以外的和未经主考同意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场。

11、监考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翻阅试卷、抄题、做题,不准擅离职守,不准将试卷带出或传出考场。

12、监考员要认真做好《考场记录》;妥善处理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偶发事件,并及时向考点负责人汇报。

13、考试时间终了前十五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要逐一收回全部考试材料,进行清点,确定无漏收的试题、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后,在考生准考证上签字。全部收齐点清后,宣布考生退场。

14、考试结束后,要对考场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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