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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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作者:   时间:2023-05-16   点击数:

一、总则

在学校的领导下,及时妥善处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考试中出现的突发性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确保考试的正常秩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全力维护考试的权威性。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责任

(一)组织领导

1、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考试突发性事件应急处领导小组。

2、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以校长为组长,负责考试的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指定工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3、应急处理突发性事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相关负责人分工负责的制度。

(二)工作职责

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指导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隐藏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2)对出现泄密、集体作弊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参与调查,向有关方面通报情况,组织协调,跟踪并督促妥善处理。

(3)承担对考试突发性事件的综合分析报告。

(4)将防止考试突发性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

(5)明确落实考试突发事件的信息报告人,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6)检查督促落实考试各项应急处理措施。

三、应急处理的基本程序

(一)应急处理原则

在考试组织过程中,一旦发生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突发事件,应本着处置果断、防止扩散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突发事件影响,维护考生的根本利益,确保考试资料安全保密,保证考试正常有序进行。

(二)报告

1、报告形式

根据考试突发性事件的紧急程度,视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电话报告、传真报告、文字报告等报告形式。

2、报告内容

(1)考试试卷运送交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考试试卷保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考试考场出现的问题。

(4)考试智能化考试中出现的非常规问题。

(5)需要报送的其他问题。

3、报告程序

初次报告应在发现突发事件10分钟内,由事件发生地工作人员向本考点负责人报告:事件发生地负责人向市考试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报告。

4、保密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制度,遵守保密工作纪律,确保考试工作安全规范。

(三)事件确认

1、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影响考试正常进行或对考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各类突发情况。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分为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重大事件是指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对整个考试的安全和结果以及考试的形象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一般事件是指该类事件对考试工作有一定影响,经过妥善处理,考试可以正常进行或考试结果客观、公正、有效。

2、重大突发事件

(1)试卷在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以及其他原因,造成试卷泄密。

(2)试卷保管期间遭受水、火灾致使试卷损坏。

(3)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

(4)考试期间,考点有两个以上考场秩序混乱,出现大面积舞弊现象。

(5)发生恐怖性事件。

(6)考生出现危重疾病症状或发现疑似感染流行性疾病。

(7)地震、合风、火灾、洪水以及其他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

(8)其他影响严重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3、一般事件

(1)考试资料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试卷少装、缺页等问题。

(2)考试期间,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

(3)考试期问,突然断电、停电及设备故障影响考试正常进行。

(4)计算机考试中出现病毒、软件和网络故障。

(5)考试结束后,发现考试试卷或答题卡丢失或发现考生故意带走试卷或答题卡。

(6)其他有一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四)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突发性事件发生后,考点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做好突发性事件情况记录。考点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以挽回损失,保障考试正常进行

1、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以及其他原因,造成试卷泄密事件,应采取措施,保护好现场,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如确信试题并未大规模扩散,经上级批准,考试仍可以如期进行;考后查明丢失、泄密的,且已查明丢失、泄密扩散范围,经上级批准同意后宣布在查明丢失、泄密扩散的范围内考试无效,并在此范围内启动备用试卷进行考试。

在运输或保管期间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以及其他原因造成泄密的,本次成绩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或向中心申请缓考。

2、试卷保管期间遭受水、火灾致使试卷损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视情况的严重与否作出决策。若保管期问受水、火灾致使试卷小部分损坏的,可启用备用试卷。

3、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让考生按时进入考场候考,由考点负责人、工作人员及巡考人员安抚考生情绪,做好思想工作,并视情况延长考生的考试时间,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4、考试期间,两个以上考场秩序混乱,出现大面积舞弊现象,考点主考或巡考人员应及时报告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封闭整个考点,更换监考人员充实考场,登记问题考场和舞弊人员,查明事实,对雷同试卷按相关规定处理。对有关贵任人按规定道究贵任。

5、发生恐怖性事件时,应立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排除危险。

6、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危重疾病症状,由考点医务人员做好应级处理,及时送往医院抢救。若爆发传染病考排除危险点应配合政府和防疫部门的工作,进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者采取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7、地震、火灾、洪水以及其他不可预知的自然灾害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事件发生地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先确保考生人身安全、试卷安全,后向上级请示,经批准后做出停考或缓考的决定,或者其他处理方案。

(五)一般事件应急处理

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一般事件,立即向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情况记录。同时向上级汇报。并通知考点采取相应措施。

1、考试资料启封后,发现试卷少装、缺页等情况,监考人员要立即将缺页试卷收回装入原试卷袋,并据具体情况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经现场巡考人员审核同意可启用备用试卷,保证考试进行。

2、考试期间,发现试卷试题有错别字或多余字、选择题选择项内容重复、选择题选择代码重复、实体图表有错误等问题,监考人员应及时向考务管理责任人和市鉴定中心报告。属于试卷试题有错别字或多余字和选择题选择项字母代码重复问题,但不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由学校负责处理更正,考试结束后将处理情况书面报省鉴定中心。

3、考试期间,因停电或设备故障原因在30分钟内恢复或排除的,学校根据情况补足耽误的考试时间。如果属于区域大面积停电,考点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认恢复供电时间。根据上级指示,做出以下决定:该次考试延时,重新安排该次考试,取消该次考试,下次考试免收考生该科目考试费用。

4、计算机考试中出现病毒、软件和网络故障,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如果因病毒、软件和网络故障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考点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排除故障,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情况记录。

5、考试结束后、发现考试试卷或答题卡丢失,或发现考生故意带走试卷或答题卡。监考人员应立即报告考点负责人和巡考人员,迅速查清缺失考生的信息,尽快联系该考生,如确认考生已带走考试试卷或答题卡,责令考生将试卷或答题卡送回,在考场记录单上做详细记录,建议将该科目成绩按零分处理。情节特别严重、拒不承认和交还的,报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四、事件处理后续跟进

(一)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考务管理责任人要尽快恢复正常秩序,并防止突发事件再次发生。

(二)处置报告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考务管理责任人应向评价机构负责人提交突发事件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的原因、处理经过、处理结果、社会影响等。

(三)新闻发布与宣传报道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要严格宣传报道归口管理,注意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的主动权,统一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评估突发事件结束后,考务管理责任人要组织专人对事件进行调查,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根据事件暴露出的问题,及时修改和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

(五)考务管理责任人要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突发事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事件处置过程中有功个人进行表扬。

五、应急保障

(一)考务管理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置、报送各个环节,完善信息传输渠道,随时保持信息报送通畅,通讯设备完好。

(二)考务管理责任人在考试期间要安排专人按照突发事件具体情况和有关规定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和考点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注视事态发展,随时沟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考试期间设立突发事件报告电话,指派专人值守;考务管理责任人负责人及联系人移动电话须24小时开机,不得人机分离。

(三)考务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处理突发事件预案的培训、宣传和普及工作,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考试期间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接待新闻单位的采访;关于突发性事件的各种问题以及考生的各种意见和要求,由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进行解释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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