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经专家考察评议和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拟设置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开封技师学院校外教学点,现予以公示。
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71-67674373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上路548号办公楼511室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