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2030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评估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26〕128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实际,为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主讲教师队伍建设,压实办学主体责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扎实做好新一轮省级继续教育教学评估迎评工作,现就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线下课程主讲(实践)教师校内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严格落实继续教育师资准入标准,建设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校内主讲教师队伍,全面适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人才培养需求。
二、聘任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恪守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师德师风考核合格,无师德失范记录。
2.热爱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事业,熟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规律,能够将课程思政融入教学全过程,落实立德树人育人要求。
3. 具有高校教师资格,从事本专业高等教育教学工作满2年及以上。
4. 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初级以上职称。优先选聘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合理统筹配备一定数量的中、初级职称层级教师。
5. 优先选聘河南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
三、履职要求
1.能够独立完成课程授课、答疑咨询、考试命题、监考阅卷、成绩报送、资料归档等教学工作。
2.服从学院各项教学工作安排,接受异地、跨校区、周末及节假日开展授课,配合学院完成教学评估、教学保障等相关工作。
3.参与继续教育学院政策与业务学习会议、专业与教学培训等活动,熟练运用数字化教学工具,提升授课能力。
四、聘任程序
1.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教师,自行填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主讲(实践)教师聘任申请表》、整理本人高校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双师型”教师认证证书复印件向所在二级院部提交申请。
2.部门推荐
各部门严格对照聘任条件、继续教育学院2026年秋季学期教学任务,择优推荐主讲(实践)教师人选。原则上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占比应高于本部门推荐人数的30%。
3.继续教育学院聘任
继续教育学院复核师资结构与申报材料,择优确定聘任教师名单。受聘教师承担继续教育的教学工作量纳入学校教学工作量,课时津贴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发放。
教师参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教学工作经历,将作为申报、参与继续教育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学质量工程等成果的重要前置条件,请各部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教师主动参与选聘申报,于2026年9月28日前,将个人教师申请表及加盖公章的申报汇总表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窦纪梁
联系电话:629327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