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应院继教【2023】166号)文件精神,我校2021级高中起点专科(高起专)6名学生已超过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至今未达到毕业条件,现拟作退学处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2021级)
| 序号 |
学号 |
姓名
|
专业 |
入学时间 |
超期情况 |
| 1 |
2105071083 |
薛地动 |
应用化工技术 |
2021年3月 |
已超最长修业年限 |
| 2 |
2105071059 |
马江辉 |
应用化工技术 |
2021年3月 |
已超最长修业年限 |
| 3 |
2105031002 |
陈洋洋 |
会计 |
2021年3月 |
已超最长修业年限 |
| 4 |
2105031023 |
王亚娟 |
会计 |
2021年3月 |
已超最长修业年限 |
| 5 |
2106061010 |
王亚薇 |
药品生产技术 |
2021年3月 |
已超最长修业年限 |
| 6 |
2106061026 |
朱琳琳 |
药品生产技术 |
2021年3月 |
已超最长修业年限 |
公示期: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12日(共15天)
如对本次处理有异议,请相关学生本人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继续教育学 院提出申诉。申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12日17:00前。
逾期未提出申诉者,视为放弃学籍,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正式发文作出退学处理,并上报教育部学信网注销学籍。
学籍注销后:学生不再享有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在籍成人学生的各项权益 无法申请毕业证书;学籍状态不可逆,无法恢复。
联系人:继续教育学院窦老师
联系电话:0371-23190876
联系地址:开封市第九大街与东京大道交叉口,河南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开封校区南院)继续教育学院306办公室
特此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