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4年12月录取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应在2025年2月28日前办理入学,经EMS邮寄入学通知书,通过电话、短信等多渠道联系后,截止3月20日仍有20名新生(详见附件)未办理入学手续。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八条之规定,该20名学生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手续,也未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我校继续教育学院将按规定在学信网上将其标注为“放弃入学资格”。
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2025年3月31日前工作日(8:30-17:30)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联系人:窦老师,联系电话:0371—23190876。
特此公示!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3月21日